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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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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士揚又爆發了,他站起來,奮力踹了鐵椅一腳,「媽的!你們每個人為什麼都要把事情想到那個地方去?為什麼!」

「……」

「每個人都這樣說,媽的……」

「因為你的表現,就是給人家這種感覺。」

嚴士揚喘息著,憤怒與訝異交加,「我是個檢察官,小君是受害者,我他媽的不應該幫她嗎?」

「你是檢察官?但你卻忘了該怎麼羈押嫌疑人?如果不是牽扯私人情感,你會把這麼重要的『基本常識』都給忘了嗎?你騙鬼!」一字一句清楚說著,非常強調基本常識那四個字。

「我……」

李嘉蓉不想再跟他多說,「嚴士揚,你還愛不愛小君,我其實一點都不在意,我也沒資格管你;可是你聽清楚了,不要再拿這個來其負小璿!」

想起那天晚上小璿跪在地上收拾那些他送給她的六法全書,那個畫面、那個場景,李嘉蓉就跟著心痛到無以復加。

「我……我哪有?」

「我坦白說吧!小璿愛你這麼多年了,你如果不能回應她,就離她遠一點,不要再傷害她。」

「為什麼要把話扯到那邊去?我是在公事上跟小璿發生一點爭執……」

「公事?自己分得清楚嗎?」李嘉蓉站起來,「你不用回答我,回答你自己就好。」

邁開步伐,本來要走,但還有話不吐不快,「我聽到你們那天的話了,你質疑小璿所謂的正義,我告訴你,我認識小璿很多年了,她沒有對不起誰,包括你、包括小君;小璿沒說,但我知道,你這樣質疑簡直比殺了她還狠!嚴士揚,我不想罵你,但你真的很可惡!」說完就走。

嚴士揚一個人坐在鐵椅上,眼神茫然,拳頭緊握;他抱著頭,彎下腰,雙手手肘就放在大腿上──此刻的他陷入了無邊無際的痛苦。

他對小君到底是怎樣,現在連他自己都不清楚了;小璿,還有小璿,他到底該怎麼辦?

這起案子還在檢方的調查中,沈佩璿無從聞問,她也不想多管──為了要不要羈押唐榮,她跟士揚幾乎反目,雖然她心中毫無歉疚,但還是祈禱……

如果要起訴,這案子不要給她審,給哪個庭審都好,放過她吧……可她沒這麼好運。

檢方經過一週後,還是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唐榮起訴;案子送到地院,電腦一抽籤,還是由沈佩璿來負責。

接到卷宗那天,她嘆息再三,認命的花了許久時間閱卷,將檢方蒐集的資料一遍又一遍讀過,這裡面包括小君的說詞,包扡檢方訊問唐榮的筆錄。

學姊李嘉蓉站在一旁幫忙整理卷宗,「小璿,怎麼樣?」

搖頭,「很麻煩。」

「怎麼說?」實在令人好奇。

尤其這個局面更令人好奇──阿揚跟小君在大學時代是情侶,那些一直在關註此事的八卦媒體都知道這件事了;而媒體不知從哪得來的消息,或許是透過地院某個看過小璿和阿揚密切往來的人透露的,竟然八九不離十的猜到了小璿、阿揚與小君之間的關係。

現在,小璿要負責審這個案子,到底結果會如何,大家都在猜。

可想而知,小璿會有多為難、多掙紮──她是個法官,她一定得公正的審判,就算嚴士揚一直在叫囂說唐榮一定有罪,依照小璿的個性,她也不會這麼快就先入為主。

所有人都在猜,有人認為小璿為了怕嚴士揚跟小君復合,一定會判唐榮無罪;也有人說沈法官才不是這種人,有罪就是有罪、沒罪就是沒罪……

「不要問,很恐佈。」

她努力一笑,李嘉蓉也笑了。

就在此時,外面有人敲門,開門進來,「法官,開庭了。」

「我知道了。」同樣的,她站起身,穿上了法官袍,抱起卷宗,一個人走出辦公室,走向法庭。

到庭後,她一如往常就坐;與往常不同的是,此次案件由三人合議審判,只是由沈佩璿擔任審判長的職務。

嚴士揚就坐在檢察官席間,他的眼神看著沈佩璿,兩人四目相交;沈佩璿立刻移開眼神,與一旁的受命法官交談。

自從那天吵過一架後,他們好久沒見面了──嚴士揚在心裡嘆息,學姊說的話在他心裡發酵。

也許他話說得真的太重了……

小君重新出現在他面前,又是這樣受盡傷害的出現,讓他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,只想著要透過法律幫小君討回公道。

也許他太沖動,傷了小璿……

「起訴狀已經收到,我會女排受命法官進行證據調查庭,被告針對檢方提出的證據與自白,如果有任何質疑,都可以提出,受命法官會一一做出裁定……」

「審判長!辯方有話要說。」

沈佩璿看著,還是唐榮那個律師,而唐榮就坐在一旁,一臉不在乎的樣子。

「你說。」

被告律師站起來,顯然已經做好準備,他手裡拿張紙,一副趾高氣昂的樣子,「審判長,辯方請求判長裁定不受理檢方的起訴,因為檢方就此案件的起訴不合法。」

嚴士揚瞪著律師,簡直像是要把對方拆解入腹。

沈佩璿看著,心裡直嘆息,這男人怎麼還是這樣?平常脾氣已經夠不好了……扯到小君的事,他更難控制脾氣……

唉……「怎麼說?」

「檢方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我的當事人起訴,但正如辯方上次在羈押庭上說的話,第一,汪映君小姐與我的當事人是未婚夫妻,幾乎如同配偶,配偶間如果涉及強制性交罪,必須由身為配偶之人提出告訴後,檢方才能追訴,這是告訴乃論罪的基本常識。」

「第二,檢方以刑法第兩百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之加重事由起訴,也是誤會。」

「放屁,被告在被害人身上拿刀刻字,然後強制性交,這就是加重強制性交。」嚴士揚說著。

沈佩璿點頭,「就法條上的文字來看,檢方並沒有說錯。」

「但是我方上次也說過了,汪映君小姐身上受的傷是他們未婚夫妻間性行為之一部分,主觀上難以認為是淩虐,頂多稱得上是刑法第兩百八十二條的加工自傷,而加工自傷必須要達重傷程度才可起訴,而汪小姐並未受到重傷,顯而易見。」

「退一步來說,就算要用第兩百七十七條傷害罪來追訴,重點還是在於這是告訴乃論罪。所以一切的重點都在於,檢方逕行提起公訴,根本違法,汪映君小姐並沒有提告的意思,因此請審判長裁定不受理起訴。」

嚴士揚怒斥著,「根本就是詭辯,本案就是要審理加重強制性交罪,而這條罪就是公訴罪,檢方起訴並沒有違法。」

沈佩璿聽著,看著嚴士揚,「被害人有沒有提出告訴的意思?」

嚴士揚也看著她,毫無退縮,「被害人身心受到重創,那天在醫院驗傷過後,甚至住院了好幾天,檢方也是等到她稍微清醒才進行訊問。

「被害人連心情都沒辦法平復,怎麼可能決定要不要告?況且重點根本不在被害人要不要告,因為被告犯的是加重強制性交罪,媽的!這個畜生!」

「抗議!」

「抗議有理,檢方,註意言詞。」

「媽的!這個畜生!」再罵一次。

「抗議!嚴正抗議!檢方……」

敲下槌子,「好了!好了!註意法庭秩序,靠著吵吵鬧鬧拖延審判,檢方跟被告都想一直被困在這種芝麻蒜皮的吵嘴上嗎?」

沈佩璿跟身旁兩位法官交換意見,心裡有譜了──雖然這個決定一定會讓士揚更憤怒,甚至可能傷到小君,但除此之外,似乎別無他法,否則被告一直循程序問題不願進入實質審判,終究無法發現真相。

「所以被告承認在發生性行為時,有『拿刀割人』的事實,而被害人不會因此提起告訴是嗎?」

「審判長,我的當事人認為這只是未婚夫妻間的性行為,就算因此受傷,也算是加工自傷,法律根本無權置喙,不然我方提議,請傳喚汪映君小姐前來對質,我方相信汪小姐會親口告訴審判長她的決定。」

「審判長,檢方堅決反對讓被害人前來對質;被害人身心俱創,現在正受到檢方與警方嚴密保護,如果再讓她前來接受對質,會受到二度傷害。」嚴士揚有點著急了,害怕沈佩璿會準。

當然,他那副急於要保護汪映君的樣子,沈佩璿全都看在眼裡。

「審判長,檢方一再迴避問題,單憑表象就將我的當事人起訴,造成我的當事人名譽受到極大損害,我方要求應該傳喚汪映君小姐前來對質,況且就連性侵害犯罪防制法都沒有禁止出庭對質,請審判長準許我方的要求。」

「千萬不可以!審判長……」

「好了!我都聽到了。」沈佩璿看著卷宗,與身旁的法官交換意見,她看著嚴士揚,「被害人目前的狀況可以清醒的與人交談嗎?」

「是可以,可是……」

沒聽他的話,「被害人目前還在接受藥物治療嗎?」

「已經不用了。」

沈佩璿決定了,「好!那就讓被害人過來接受對質。」

「審判長!」嚴士揚站了起來,語氣裡滿是焦急。

他真不敢相信,小璿怎麼可以……她怎麼可以做出這麼殘忍的決定?

「我知道你的疑慮,法院這邊會做好萬全準備,一定會保護被害人。我會吩咐院方找安全的法庭,將被害人與被告完全隔開;你放心,被告和被害人絕對無法見面,如果你不放心,我準許檢方親自參與法庭安全隔離設施的設置,直到檢方滿意我們再開庭。」

嚴士揚聽著沈佩璿一字一句清楚的保證,一時之間,他也不知自己該說什麼,還能說什麼。

或許下意識他還是相信她,相信她比他更周全、更聰明,更能夠衡平行事。

「那就這樣決定了,下一次開庭的日期等法院通知。現在,退庭。」她站起身,抱起卷宗離開法庭,其他法官也跟進離去。

嚴士揚坐在檢察官席的位置上看著她離去,心裡嘆息──有時候,他覺得自己很懂她,懂得她的堅持、知道她的理想,更知道她是個什麼樣的人;可是有時候,他也覺得自己不懂她,不懂她為何要這樣做,為何要給自己找麻煩,不懂她心裡到底在想什麼……

沈佩璿吩咐在法院裡找一個地點開庭,嚴士揚為了確保汪映君不會受到傷害,親自帶人將法庭佈置一番。

這個法庭本來就是供有祕密證人的案保進行審判用──在這類案件中,證人通常不能露面,以免被被告發現。

證人雖然出庭,但待在法庭後方的小房間裡,證人看得到法庭,小房間與法院隔了一道墻,墻上只有一片小玻璃。

透過玻璃,祕密證人看得到法庭,但法庭上的任何人都看不到證人;證人說話透過特製麥克風,聲音會變音,也分辨不出來。

但是嚴士揚還是擔心──因為小君不是什麼祕密證人,唐榮認得她,就算躲起來,用變聲麥克風說話,唐榮還是認識她。

所以他對那片可以看向法庭的小玻璃還是很不滿意,派人再來貼上一層又一層的隔熱紙,只為了避免唐榮在庭上有機會去恫嚇小君。

雖然他心裡知道,給被告對質權力是很重要的,而小璿這樣決定也沒錯,但他是真的替小君擔心,擔心到不知該如何是好。

終於開庭的日子又來了,距離上次上庭轉眼過了十天,這十天,小君的精神狀況恢復不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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